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7日,泰国工业联合会(FTI)钢铁工业集团主席班图透露,10家泰国钢铁协会已向总理提交信函,反对批准生产不符合泰国工业标准“มอก. 20-2559”(圆钢)和“มอก. 24-2559”(变形钢)的钢筋,即反对缺少“适当的钢水精炼过程,如配备钢包炉,或能够适当降低磷、降低硫、调整化学成分并去除夹杂物”的工厂,因为在泰国工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这些钢筋强制性要求。

在钢水精炼过程中,钢包炉是最基本且最普遍的工艺,如果没有钢包炉,也必须具备熔炼后对钢水进行二次冶金或钢包冶金的等效或更优工艺,原因是仅靠某些类型的熔炉进行熔炼存在局限性,无法适当降低磷和硫、调整化学成分,也无法有效去除钢水中的夹杂物。这些由磷、硫、化学成分以及夹杂物引起的缺陷会对钢材的力学性能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特别是影响钢材的抗破坏性能,在低频振动(如地震)和高频振动(如道路、桥梁)情况下尤为严重。而在目前的钢筋标准测试中,尚未包含对夹杂物含量的评估要求。
班图表示,10家泰国钢铁协会提议设立判定机构,评估工厂是否“具备适当的钢水精炼过程,如配备钢包炉,或能够适当降低磷、降低硫、调整化学成分并去除夹杂物”,这一提议是合理的。因为在2016年将两项钢筋标准定为正式标准之前,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技术委员会起草的草案已明确包含此类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基于工艺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标准测试可能无法检测到的缺陷。
在2016年修订正式标准之前,泰国钢筋的工业标准主要依赖最终产品测试,这是因为当时规定,钢筋只能使用基本氧气转炉或电弧炉生产,已具备基于工艺的防护措施。后来在2016年修订标准时,开放了其他熔炼工艺,如感应炉IF,由此同步扩展了对精炼过程的要求,以确保适当的基于工艺的防护措施。
因此,泰国工业联合会钢铁工业集团支持10家泰国钢铁协会的提议,所有没有钢包炉等钢水精炼过程的工厂,必须提出与钢包炉等效的钢水精炼工艺,并明确说明如何适当降低磷、降低硫、调整化学成分以及去除夹杂物,并提交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技术委员会根据技术事实进行审议,以及按照两项钢筋标准的原意给予批准。同时,钢铁工业集团支持反对批准无钢水精炼过程的钢筋生产,因为其将影响建筑结构的坚固性和公共安全等重要事项,尤其是在自然灾害形势变化以及现代建筑设计需要可靠高强度钢筋的背景下。
(编译:KA;来源:bangkokbiz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