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试行14-17时售酒政策 将在180天内完成影响评估

泰国试行14-17时售酒政策 将在180天内完成影响评估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12月19日,泰国公共卫生部长帕他那在公共卫生部出席本年度第6次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会议后接受采访表示,继此前会议决定自12月3日起,试行在原本禁止销售的时段(14-17时)允许销售酒精饮料后,本次会议重点讨论了相关配套法规问题。

帕他那表示,拟制定的下位法规多数沿用原有法律内容,仅调整监管权限分工。同时,会议还讨论了在允许14-17时销售酒精饮料的情况下,为期6个月的影响评估机制。在下一次会议上,由秘书处即疾病控制厅提出具体措施及审议程序,力争在法律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形成结论。相关数据收集与执行工作将由各府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负责,由各府府尹担任主席。

针对“禁止向醉酒者售酒”的具体管控措施,帕他那表示,疾控厅已制定相关指导原则,并将作为法律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他同时提醒,在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和新年假期期间,希望公众珍惜与家人和亲友共度的幸福时光,饮酒切勿驾车,生活应避免疏忽大意,在欢乐时段饮酒亦应适度,理性评估自身状态,保持清醒。

疾控厅厅长蒙提安表示,法规出台需经历程序性步骤,因此将首先向商家发布醉酒状态评估指导原则,用于判断何种情况属于禁止售酒的醉酒状态,该标准与泰国皇家精神病学学院的相关指引相一致。他指出,初步评估方法将采用简易检测方式,例如直线行走测试,如出现明显醉酒状态,将无法完成相关动作。

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尼蓬表示,目前正由各府收集14-17时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数据。至于醉酒状态评估指引及即将出台的法律文本,预计将依据皇家精神病学学院制定的醉酒症状与体征采用同一套标准。

尼蓬还表示,相关部门亦讨论是否应使用酒精呼气检测设备,但考虑到商家普遍不具备该设备而作罢,实际操作中至少可通过症状和体征进行评估,帮助商家进行自我保护。如向出现醉酒症状者售酒并引发诉讼,将需倒查证据,相关商家须依法承担责任。

他进一步指出,醉酒评估公告将以疾控厅公告形式发布,虽属厅长权限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但仍需依法开展公众听证,并在180天时间表内完成制定工作,目前各项事务正在加速推进,但仍面临时间安排方面的挑战。

在谈及违规向醉酒者销售酒精饮料的处罚时,尼蓬表示,罚款金额将根据《酒精饮料管制法》第29条提高,此外法律还规定执法人员可进行警告,但向未成年人售酒及向醉酒者售酒不适用警告,发现即须依法立案处理,并进行现场检查。

他坦言,目前全国持有酒精饮料销售许可证的商家约60万家,全面检查难度较大,但至少可起到震慑作用。如发现确凿证据,将依法追责。此前由于法律未明确“醉酒状态”的判定标准,执法存在困难。

针对部分酒吧通过促销手段一次性出售大量酒精饮料、随后仅销售调配饮料以规避“向醉酒者售酒”规定的问题,尼蓬表示,在国外通常区分场内销售(On Premise)与场外销售(Off Premise)许可,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具备拒绝向醉酒者售酒的能力。但泰国目前尚未实施此类培训制度,仅区分零售与批发许可。

(编译:hansa;审核:wan;来源:bangko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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