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泰国大麻店关闭超7000家,新法规限定医疗机构销售

2025泰国大麻店关闭超7000家,新法规限定医疗机构销售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5日,泰国公共卫生部部长帕他那正在参加2026年首次公共卫生部高层会议后透露,《关于许可研究、出口、销售或商业加工管制草药》(草案)已获内阁批准,目前正处于国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阶段,之后将送回由公共卫生部部长正式签署。帕他那表示,新法规将明确规定,大麻销售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医疗机构,且大麻使用者必须先获得医生开具的处方,再由身份明确的人员向其交付大麻。目前,必要领域获许可的医疗人员充足,对于现有持证店铺仍可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沿用,但续证或新申请则需遵守新法规。

当被问及若政府更迭,此方针是否会再次改变时,帕他那回答说,部级法规经内阁批准后进入国务委员会阶段,待公共卫生部部长签署后才正式生效,因此部级法规本身不会改变。至于政府的大麻政策是否改变,则取决于新政府,如果与当前类似,应该不会有所变更。大麻相关经营场所必须进行调整,这是经营者需要考虑的内容。至于作为药物的部分,则由医生向患者开药,需要使用大麻治疗疾病的患者绝对不会缺药,因为全国医院足以应对,且持证人员已做好准备。

帕他那指出,旧版部级法规已无法涵盖当前的大麻情况,有必要建立专门机制控制大麻出口、销售或加工,以保护消费者并减少对社区的影响。截至2025年12月28日的大麻经营场所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经营场所18,433家。其中2025年有8,636家许可证到期,但续证申请仅1,339家,约为15.5%,未申请续证的达7,297家,预计剩余11,136家;2026年将有4,587家到期,2027年则将有5,210家到期。

新法规的出台将提升大麻经营场所的标准,仅限医疗机构、药店、草药产品销售场所或传统医生执业点等法律规定场所。此外,经营场所必须配备高效除臭和除烟系统,以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困扰或麻烦,且申请人必须拥有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占有权。在储存和质量标准方面,法规要求必须有合适面积的仓库,大麻须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杂,同时控制温度和湿度以及避光,所有产品严禁直接接触地面。

除此之外,新法规还要求提升从业人员标准,必须至少有1名经公共卫生部泰医与替代医学厅培训的人员全程在岗,以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学术原则并对购买者安全。在过渡期内,原有许可证仍可继续使用至到期,但续证时立即适用新部级法规的要求,包括法规生效前已提交但未获批准的申请,也必须按新法规的标准进行审查。

(编译:KA;来源:bangkokbiz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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